第3章(1 / 1)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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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顶市的大厦,高耸在晨雾上;钢筋水泥石灰石筑成的大厦,素素的,似悬崖峭壁般的冷峻,却又像细银棒般的窍脆。这些大厦,既不是碉堡,也非教堂,仅仅是漂亮而乏味的办公大楼罢了。

雾,在早期建筑物的细镂雕饰间弥漫徘徊:向上掀着双重斜坡屋顶的邮局,愚笨的老屋子的红砖尖塔,工厂沾满煤烟的窄窗,木造廉价公寓一律是污泥般的颜色。这个城市,原就充塞着如此奇形怪状、丑陋的东西,而鲜丽的大厦跟着插进来,硬是形成了商业区,再远一点,小山坡上,闪亮着新建的房子,一些住家——看起来似乎是——欢乐、宁谧的。

一辆轿车,静静地驶上混凝土桥,长型引擎盖闪烁着亮泽。车上的人,穿着晚礼服。刚从某个小剧场的预演宴中归来,这预演宴可是通宵达旦的了,他们拿香槟来庆祝所谓艺术上的冒险。桥下,缠曲着的铁道,一条绿草滋蔓的小径,暗红色的灯光。纽约特快车轰隆轰隆地驶过,二十条闪亮的钢轨,一下子,猛冲入光滑的河面。

某幢摩天大厦内,美联社的电报网正在收线:经过一整夜,与巴黎或北京间的通讯后,电报员乏缓地摘下保护眼睛的赛璐珞鸭舌帽檐。扫街妇人哈欠着,蠕动着走过大厦,破旧鞋子拖啪拖啪地响着。晨雾已散。偌多男人,携着午餐饭盒,踩着沉重的脚步,走向一望无际的新兴工厂区:光灿夺目的工作坊,镶嵌着彩色玻璃和空心瓷砖,五千个男人在同一张屋顶下卖力,源源制造出品质优良的产品,这些货品远卖到幼发拉底河一带,甚至越过南非草原。工厂的汽笛响了,在这四月的清晨里,彼此快活地合唱呼应着;这城市的劳工之歌——似乎总是——要为人们而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