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2 / 2)

妖刀记 默默猴 9925 字 3个月前

慕容柔无意冲撞皇后一系的人马,摆了摆手,索性只携二十人上山。冲凤钧见他身边随从寥寥,怕任逐流是来真的了,被适君喻挤兑得面上一阵青一阵白,连慕容在皇后跟前都说不上话,何况自己?正想好言劝慰,慕容柔却似不怎么在意,只问:「冲大人今儿见过娘娘了么?」

冲凤钧一愣。「下官一早去栖凤馆,晋见过娘娘了。只恐扰了娘娘用餐梳洗,没敢多待,请过安便即离去。将军何出此问?」

慕容柔淡淡一笑:「也没什么。坊间流传,说娘娘近日凤体欠安,想向冲大人打听一下,看看娘娘面色如何,需不需 要在越浦另觅良医国手。」

冲凤钧想了一想,笑道:「将军还请宽怀。下官虽未亲眼见得娘娘的玉容,但听言语间中气十足,呼喝侍女的口吻亦颇为精神,实在不似有症。民间耳语并无根据,将军莫往心里去。」

《那便是没见着人了。〉 慕容柔点头微笑,不再言语。

冲凤钧将?东将军一行安排在右首高台的五阶首座,慕容入场时,率随行众人於莲台前俯首跪拜,向中央凤台的皇后娘娘行朝觐的大礼,直到看台之上传来「将军平身入座」的宣颂,方才起身,但见台顶藕纱飘飘,仍是不见皇后的身影。

要不多时,一阵喧闹声自山门外漫入,却是独孤天威与梁子同到了。「哎哟我的老天爷!这不是堂堂镇东将军慕容大人么?」

独孤天威虽是皇叔,还是依例行完跪拜礼,抬头一见着他,腆着大肚子爬上高台,高声笑道:「敢情东海的兵死绝了,将军只带……我看看,一、二、三……这几只小猫忒寒碜,本侯实在数不来,一数便发冷啊!咦,我家耿典卫呢?莫不是教你给弄死了罢?冤!这实在是太冤了!忒有前途的年轻人,死得可怜哪!」

一溜烟跑到看台边, 大肚膀往护拦一搁,冲着中央的看台攘臂哀叫:「皇……啊……皇后娘娘!本……本侯要申冤!冤哪!」

流影城众人俱都面露尴尬,独无横疏影的踪迹。慕容柔知她蒙召留宿栖凤馆,料想亦随之登上凤台,是以不见。

独孤天威大吵大闹,旁若无人,梁子同赶紧唤随从将他扶下来,对慕容柔笑道:「侯爷一早便喝高啦,将军勿怪。」

慕容柔乜他一眼,淡道:「看来城尹大人接待昭信侯,也是鞠躬尽瘁了。」

梁子同进士登科,舞文弄墨的本领不逊於这位刀笔吏出身的镇东将军,岂不知他言外之意,射的正是「死而后已」的一个「死」字?扶正乌纱整了整蟒袍,不慌不忙道:「下官今日出城,偶见道旁牛蹄印中竟有鲋鱼,不知将军见否?」

「牛蹄鲋鱼」四字,指的是死期将至。市井流传:琉璃佛子身怀密诏,抵达东海之日,便是镇东将军府易主之时;届时须是将军无头,抑或十万精兵易帜,犹在未定之天。

民间耳语固不足信,但梁子同是中书大人心腹,自接管越浦以来,这天下五道首屈一指的河港重镇,涓滴油水均未沾过慕容柔的口,直接由梁子同派人解往平望, 镇东将军只好变着花样,从五大家身上刮出资脂来。这话自梁子同口中说出,威吓之意更加露骨,今日封山的又是中书大人的亲弟任逐流,闻者若胆魄不足,怕已是愀然色变。

慕容柔仅只一笑,怡然道:「东海何处不见鳞介?我倒没特别留意。城尹大人善修佛法,想必已上奏朝廷,欲决央土三江大堤,引水来救鲋鱼了?」

梁子同听出他话里「远水救不了近火」的意思,想起这位?东将军手段雷厉,常情难度,悻悻 闭口,一径冷笑。

与会的达官显要一一向中央主台行大礼之后,次第入座,忽听一声长长的号角呜鸣,杂以镯钹经声,饶富异国风情。

山门之外,礼宾官大声诵唱:「镇南将军^到!南陵僧团^到!」

远远抬来一乘通体饰银、珠光一一气的软轿,缀满玛瑙翡翠的嬅锦逢盖之下,似是踞了个小小人儿。及至近处,众人才发现轿上之人一点也不小,生得身躯奇胖,腰围足有三两名成年男子之阔,肤色乌黄,布巾缠头靴尖弯翘,服饰充满南陵风味,连好用香料的习惯也是;软轿之至,迎风送来一股浓烈的焦檀熏香。

他之所以看起来小,盖因软轿大得惊人,足足要十六人合抬,竟比一辆双驾马车还要大。软轿在莲塞前停落,轿上的肥胖男子带着一名六、七岁的男童滚落地面,伏首叩拜:「臣一镇南将军蒲宝,叩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高台之上,左金吾卫中郎将任逐流身着正三品紫袍,佩金鱼袋,足蹬官靴、腰跨飞凤剑,似是倾耳听罢纱帐里皇后娘娘的旨意,朗声道:「承旨:镇南将军蒲宝远道而来,跋涉辛苦,平身!」

他内功深湛,声音远远送出,纵是场上千人熙攘, 仍是清晰可辨。

「谢娘娘!」

蒲宝携了男童, 一路气喘吁吁地爬上高台。慕容柔垂眸一瞥,冷哼道:「去南陵看守驿馆,倒成了蕃子模样。」

身畔沈素云好奇心起,低声问:「那便是镇南将军蒲宝么?那位……是他的孩子?」

慕容柔眉心微蹙,片刻摇头。「他不是会随身带儿女的那种人。」

片刻,蒲宝终於爬上五层台顶,身后随从一批一批涌上,将露台挤得水泄不通,随手一数竟有百余人,排场不可谓之不大。

独孤天威哇哇大叫:「不是说世袭王侯、宗室封爵,可携随从三十人,区区一名镇南将军,怎让他带了个戏班子上来?」

蒲宝得意洋洋,鼓槌般粗短的手指卷着 唇上两撇翘胡,呵呵笑道:「本将军此番带了南陵十五国的僧团、使节前来,光是封国宗室便有十来个,我让他们一人分我十五名随从。没法子,胖子怕热又容易喘,人手不够,连轿子都扛不上山。」

独孤天威不禁失笑。「他奶奶的!原来是买人头充场面。忒也丢人的事,你干了便干了,居然还有脸说。」

蒲宝好不容易坐定,隔着独孤天威投来一瞥,遥遥笑道:「慕容将军!许久不见啦,听说你最近给流民搞得挺头痛啊!念在你我份属同僚,若须本将军援尹,不妨直言。上天有好生之德,若将百姓驱人死地,恐伤朝廷教化,大是不美。」

慕容柔从容笑道:「皇上圣明,天下大治,将军一口一个一流民,恕本?听不明白,还请将军指点 一二。」

蒲宝嘿嘿笑道:「我不知道哇,我也是到了东海才听人说起。原来没有么?没有就好,没有就好。」

独孤天威听他二人隔空驳火,唾沫星子都掉自己头上了,心中不是滋味,干咳两声,找了个空子插口:「蒲胖子,你在南陵忒多年,就只搞出这么个儿子?长得和你又不像,带出来现什么眼?」

他在旁人眼里是胖子,坐到蒲宝身边突然一点也 不显得胖,赶紧一口一个「蒲胖子」丝毫不肯浪费。

沈素云听他言谈粗鄙,又拿孩子来说笑,大为反感;仔细一瞧,才发现他说得没错,当真是半点也不像。

那孩子生得唇红齿白,眉目甚是清秀,虽不过六七岁年纪,神色却颇为老成,见现场忒多达官显贵、声势浩大,未露一丝惊怯;紧皱的眉心正中央有道鲜红印痕,宛若剑迹,却是天然生就,十分特别。

男童身上衣履清洁,头发也梳得齐整,衣料却非绫罗绸缎等昂贵织品,若是镇南将军之子,断不致如此。蒲宝嘻嘻一笑,摸了摸那孩子的发顶,怡然道:「君侯有所不知,去年这孩子在镇南将军府之前拦轿喊冤,说他阿爹教人给杀了,让本将军替他报仇。」

众人尽皆称奇。

独孤天威诧然道:「看不出啊,蒲胖子。你什么时候变得忒有天良,也替人昭雪沉冤了?你要没补最后一句,他爹十之八九是你杀的。故事里总要有个反派不是?」

蒲宝也不生气,笑眯眯地摇手。「这回还真不是我啊!我问这孩子:『是哪个杀了你爹呀?』他报了那人的名号,吓得本将军差点尿裤子,原来是个惹不起的大麻烦。」

须知南陵一道封国林立,形势复杂,千年以来自行其是,未受过央土皇权的实质统治。自金貔朝在青丘国大败,落得六军崩溃、帝王身死收场,历朝历代对土地无比广衾、风俗大异外地的南陵全境,就只剩下成为「名义上的宗主国」的兴趣。到了太宗时,颇有混一东洲的壮阔雄心,励精图治,对内拔镇撤藩,频频对西山韩阀施压,对外亦向北关、南陵两道用兵。

可惜太宗朝的武功乏善可陈,北关最后还是仰仗了染苍群所筑的奖城,免蹈碧蟾王朝的覆辙:南陵诸国彼此倾轧,斗争不休,对抗外敌倒是口径一致,白马王朝陈兵交界,打了几场不痛不痒的小仗,太宗皇帝终於认清南陵不是可以征服的土地,匆匆接受诸国输诚,带着兵疲马困的大军败兴而归。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这一切才突然发生戏剧性的转变。他的名字叫段思宗。这位本是南方小县焜阳县丞出身、日后享有「策士将军」美名的南陵节镇,充分利用他过人的才智,凭借着一枝健笔,成功介入了复杂的诸封国情势,并发挥足够的影响力:借兵平叛、调解纷争、扶植国主、分化旧盟……自此,白马王朝的宗 主权深入南陵,而不再只是一纸虚文。在段思宗被召回平望,形同软禁失意而死之 后,镇南将军府依旧维持他留下的传统,无有兵权;说是开府建牙,其实更像使馆。虽说如此,镇南将军到底是封疆大吏,官居一品,光名号就能把现任将军吓得 屁滚尿流,不知是何许人?

蒲宝话一出口,连慕容柔都不禁侧目,暗自留神。一身珠光宝气的镇南将军面不改色,气定神闲道:「那人的本领大得很,身份又高,在南陵可比国主王侯,我是打也打不过,又不能揪几个国主发兵围死他,只恨话说得太满,真个自打嘴巴。」

「你打的主意还真够卑鄙的。」

独孤天威探头冷笑。

「这算哪门子卑鄙?还有更卑鄙的!」

蒲宝啧啧摇头。「他爹同那人决斗之前, 居然签下无遗仇生死状,若是不幸落败,还托那人照顾他儿子。他妈的!这下可好, 板上钉钉,想栽他个『滥杀无辜』还不成,没戏!」

「……你是说他卑鄙,还是你卑鄙?」

独孤天威听得都没谱了, 一下搞不清楚主从。蒲齐正要说到得意处,全不理他的挖苦,嘿嘿笑道:「所幸老天有眼,竟让本将军想到一个法子,三两下便解决了这个难题。」

「什么法子?」

「我让这孩子检了块石头扔我。」

独孤天威不禁失笑。「我虽然很想说『扔得好』,不过恕本侯驽钝,实在看不出扔你一石块算什么好主意,拿这个一一孩子未免不厚道。」

「拿石子扔镇南将军就是行刺,行刺镇南将军是死罪!」

蒲宝大笑:「刑审定验,毋须等候秋决,立时便能斩首弃市,绝不容赦!那人既然签了无遗仇生死状,岂能放这托孤的责任不管?只得请我高抬贵手,放了这孩子一马,说什么『只消不违侠义道,什么事都肯做』,「我对孩子说:『要杀他呢,我是办不到的,估计世上也没几个人能办到,不过,世上比死还难过的事情可不少,咱们教他生不如死,也算为你爹报仇啦。』」伸手去抚男童的发顶。男童侧首避过,小脸上阴晴不定,不知正转着什么心思。

他说得洋洋得意,现场却是一片静默。片刻独孤天威才摇头嗤笑:「教你想出这么阴损的法子,这天真是没眼了。」

蒲宝乐不可支,显是把这话当成赞美。忽听一把清脆的喉音道:「这孩子……叫什么名儿?」

却是沈素云。

众人被她动听的语声吸引,纷纷转头。蒲宝性好渔色,早听说镇东将军夫人容颜倾世、丽冠群芳,人称「三川第一美人」丝毫不觉唐突,乐得与她隔空攀谈:「他姓虔,至於名字嘛……喂,你叫什么名儿?本将军日理万机,记不了细琐小事。」

男童嘴角紧抿,面色阴沈,竟来个相应不理。

沈素云怜他年幼失怙,不幸撞在蒲宝手里,被当作挟制他人的工具;换作旁人,或可利用丈夫的权势,将孩子抢救过来,但蒲宝与慕容柔同属天下四?,官衔无分轩轾,此法恐不可行。她对官场纵无涉猎,也看出蒲宝不与相公相善,只得打消念头,褪下腕上的金丝镯子,交给身畔的红衣少妇:「耿夫人,我想送给那孩子一点小玩意儿,权作见面礼。有劳啦。」

「是。」

少妇袅娜而起,众人双目一亮,随即扼腕:这么个雪肤花颜的绝色丽人,方才居然全没留意!镇东将军夫人固然高雅俏丽,然身子窍细,不及少妇玲珑浮凸,腴润可人。这可是天生的尤物啊!

少妇莲步轻挪,迳朝镇南将军的位子走去,所经处众人无不自动分开,让出道路来,个个屏息訾目,呼吸声渐转粗浓,不时传出「骨碌」的吞涎声响,明明场面甚是滑稽,却无人发笑。

她来到男童身前,拢裙侧蹲下来,丰润的雪股曲线绷紧了滑亮的缎裙,将金丝镯子套在他小小的腕间,柔声笑道:「这是将军夫人送你的见面礼,你好好收着。」

男童嗅着她温温香香的吐息,小脸红得像软熟的柿子一样,扭捏道:「我不要。这是姑娘家戴的,我又不是姑娘。」

少妇笑起来,将金丝掐小了些,以防从他腕上脱落。「这是将军夫人的好意,拒绝别人的好意,人家会难过的。你也不想将军夫人难过,是不?」

男童瞥了沈素云一眼,见她美貌温柔,关怀之意溢於言表,胸中涌现一股莫名酸楚,咬牙忍住,沉默地点点头。

「既然这样,你便收下,好生保管。」

少妇替他整了整衣襟束带,理顺鬌丝, 笑道:「你好乖啊。叫什么名儿,告诉姊姊可好?我替你向夫人说去,夫人必定欢 喜得紧。」

「我叫无咎。」

这名艳丽婀娜的红衣少妇,自然是符赤锦了。沈素云爱她陪伴,三乘论法这么重要的场合亦不忘携她同行,慕容柔不忍拂逆妻子,便即应允。符赤锦可不是独个儿来的,弦子照例换上男装,扮成穿云直卫士,混在二十名随从中一并上山,贴身保护将军,自也是耿照的安排。

符赤锦抚着男童白嫩的面颊,眯眼笑道:「无咎真是乖孩子。是了,你那个仇人叫什么名字?」

无咎尚未回答,一旁始终色眯眯地盯着她胸口的蒲宝面色微沉,嘿两声:「这也是将军夫人要问的么?」

状似言笑,眸中殊无笑意。

符赤锦一凛,忙垂首起身道:「小女子不懂规矩,一时好奇才随口问的。将军勿恼。」

慕容柔扬声道:「耿夫人请回。南陵道的闲事,与东海道无关,莫犯在本?手里,是谁都无所谓。」

蒲宝干笑两声,遂不再言语。

蓦地山门外一阵骚动,礼宾官高颂:「南陵孤竹国伏象公主-到!」

一群身披金缕、腰挂金刀的精壮汉子拥着一名高挑女郎进场。南陵富产金银,风俗却尚以白银为饰,黄金多轮往北方,换取绸缎、瓷器等奢侈品;蒲宝镇守南陵,连软轿都 以银箔贴饰,以融入当地民情。

这支以黄金妆点的队伍走在南陵使节团的前缘,分外惹眼,然而衬与女郎特殊的发色,谁都不得不承认:唯有耀眼的真金,方能与那头火焰般的红发匹配;对比之下,白银的色泽太过柔和,完全无法抵挡那头炫目的炽烈红发!

「这位是……」

沈素云没见过那样的发色,忍不住睁大美眸。她生於巨富之门,见识较常女广泛,西山毛族的商人她从小到大不知见过几回,他们的须发都带有一种泛黑的铜红色泽,即使在阳光之下,都不是这种如火焰般张牙舞爪的金红色。这决计不是毛族的特征。

「孤竹国主早逝,国中由大臣摄政。这位伏象公主是先国主的独生女儿,据说她精於骑射,颇为知书,甚得百姓爱戴,由她即位登基、重掌大统的呼声很高。」

慕容柔随口解释。

那伏象公主果不负其名,雪肌比最上等的乳脂象牙还要白皙,沈素云平生从未见过,甚至想都没想过会有那样酥白耀眼的肌色,加上她鼻梁高挺,五官深邃,身量丝毫不逊於随行的金缕卫士 ,当真是美貌、英武兼而有之,不禁心折,满怀憧憬道:「南陵之人真是特别,居然能有女主。我若生为孤竹国的子民,也想要有这样的女王!」

「没这么容易。」

慕容柔淡然道:「释阳、孤竹两国历来通婚,已有数代,两 家血脉相近,王位正统的问题已逐渐浮现。伏象公主可能是孤竹国主,也可能是绎阳王后,端看谁先找到那样信物。」

沈素云愕然道:「信物?」

「嗯,若绎阳先行寻获,便可要求孤竹国履行婚约,将伏象公主嫁往释阳;如此孤竹余脉未必亲过释阳国主与公主的子息,日后孤竹一国,岂非晖阳国主的囊中物?反之,信物若扣在孤竹国手里,伏象公主非但不用嫁,还能顺利登基,不管招谁为王夫,子息的血脉都较蟫阳浓厚,则国土、宗庙无虞矣。」

沈素云心思机敏,略微一想,登时明白其中关窍,叹道:「娶妻嫁郎,也有这么多算计么?」

触动心弦,眼角不敢多看夫婿神情;勉强一笑,赶紧转移话题。「真希望那信物最后是落在公主手里,要不永远找不着也好。」

「失於战乱,已不好找了。伏象公主便是以此为由,迄今仍拒蟫阳催婚。」

「那是什么样的信物?」

「是把宝刀。」

慕容柔道:「刀名唤作『神术』。」

符赤锦闻言一震,耿照对她说过的那些事突然自己兜串了起来,爱郎口中那位红发女郎与眼前红发雪肤、金缕玉带的伏象公主形象一霎重迭,再也清晰不过。 一是她! (原来,她便是南陵孤竹国的伏象公主!〉

耿照一行六人出了小院,夺路而逃。

阿妍姑娘身无武功,由韩雪色扶持,偏偏他的内力又几近於无,纵使腿长步阔,却比不上施展轻功冲刺;风篁内腑新创,一条胳膊勾着耿照,半拖半跑,状况也极不妙。相较之下,聂、沐二少因一时大意,被耿照打得吐血,毕竟伤势较轻,沐云色还能帮着搀扶风篁,由聂雨色负责断后。 耿照的目标,是越浦北门的卫所。

那里驻紮了超过五百人的城门戍卫,就算不敌黑衣人神出鬼没,北门外还有三十名巡检营铁骑等待接应一这是为防止风篁与奇宫门人的冲突扩大,或任一方抢了碧鲮绡就跑才预作的安排,此际居然派上用场。巡检营的弟兄出自谷城大营的 铁骑军精锐,不比寻常兵丁衙役,一什一伍并辔冲锋,连耿照自己都没把握全身而 退;指挥得宜,应能制服黑衣怪客。

按目前的脚程估算,徒步抵达北门最少需要一刻钟,这令耿照无论如何都轻松不起来。

黑衣人下在他脉中的禁制虽被强行冲破,但原本就已不稳定、如沸水炸锅般的澎湃内息,眼下更是汹涌难制。耿照在奔跑间,不时觉得视界里血红一片,胸口闷胀欲裂,颅中嗡嗡异响竟无止时,彷佛有什么东西在下一瞬间便要破体而出,光是要维持清醒已是不易。 但他现在不能倒下。

身为六人中唯一尚称完整的战力,他必须在最坏的时刻挺身而出,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来得如此飞快。

「不好!」

队伍最末的聂雨色回头一瞥,蓦地脚下踉跄,几乎栽倒,沐云色赶紧搀扶,蹙眉道:「怎么了,二师兄?」

聂雨色抹去嘴角鲜血,冷道:「妈的,阵全破了……这厮好厉害!」

忽尔回神,急急推着小师弟,咬牙拔腿:「走……快走! 他来了……快、快、快!」

急促的迭声由一个冷静的人口里迸出,听来倍觉惊心。六人沿着一面白墙向前狂奔,却彷沸不见尽头,耿照心头掠过一抹异悚,回头时不及出声,聂、沐二人无声倒地,随即半身一沉,风篁便已不动;他连擎住「藏锋觯」的念头都未生出。来入已和他对了一掌,借势掠向前方!

掌力比预期更轻。或许是因为他体内奔腾的内力……思绪未停,雷连般的激痛掠过耿照的左半边身躯,彷佛同时被几枚小指粗细的锋锐钢钉贯穿身体,痛得他眼前一白,兀自维持右掌接敌的姿势,左膝脱力砸落地面。 黑衣人攻?的标的,从来就不是他击出的右掌。

耿照彷佛连左眼视物的机能都被剥夺,映入右眼的影像毫无距离感,倒地的韩雪色与黑衣人的身形平平相叠,几乎分不出远近,只有阿妍姑娘被惊怖所攫的惨白娇容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到一团温软喷香之物撞入怀里,他才本能回臂,堪堪接住佳人。

韩雪色再一次发挥了易於常人的明断果决,在遇袭的瞬间,将爱侣推给了现场最后一个可能有机会保护她的人,以及她腰间那条碧鲮绡。此一时机的拿捏判断甚至出乎黑衣人意料,竟尔手到功成,间隙不容一发。

「好家伙。」

黑衣人眼带赞许,踢了伏地的奇宫之主一脚,朝倚墙支撑的耿照走去。耿照的左半身已由剧痛转为麻痹,但丝毫无助於出手御敌,他唯一能动的右臂搂着阿妍姑娘,试图用身体遮护她,边拖着麻木不仁的左腿向后挪去。 绝望如影子般黏着他,自脚下拉出黑黝黝的一片,缓缓向下沉。 「你做什么?」

由背后传来的嗓音,嘶嘎里带着尖亢,是个才刚长出喉结、初初变声的少年。黑衣人停下脚步。当然不是因为少年,而是少年身畔那名浪人装束、身后背着一面大楯似的斗蓬男子。虽然素未谋面,但他一眼便认出此人是谁,正评估与他为敌会否是此行最大的失误。 「……救人。」

浪人回答着少年,一边解下背后巨物的系带,「铿!」

一声损在身前,底部陷地足有三寸,可见其沉。浪人彷佛一点也不觉得重,双掌交叠,拄着那巨楯也似、 高至胸腹交界的庞然巨物,满面的柔软浓须里嵌着一抹从容笑意。 ^此人善战,更甚传闻。

「枣手!」黑衣人默默增列了 一条不战的理由,少年却不知他心中计较,又问浪人:「你怎么知道他们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行侠仗义,须有足够的智慧。情况紧急又无法分辨对错时,先救弱者,令其无伤,再来论断公道。」

那人笑道:「不过这会儿用不上什么智慧,白日覆面、袭击女子之人,肯定不是好东西。你且站旁些,不会耽搁很久。」

扯开繁结,粗布「唰」 的一声滑落。

那长及胸口、宽逾腰肢,无比沉重的巨物,竟非大楯,而是一把剑。超过两尺的剑柄比杯口还粗,剑锷形如锺盘,比一面手盾还大,两侧伸出犄角般的斜长护手, 末端长度超过剑柄的一半,远看浑似隶体的「天」字。

镂空的剑鞘亦十分古朴,其上镶满龙眼大小的铜钉,恍若钟鼎古器。比成人大腿还粗的剑身插在鞘里,霜亮冷冽的钢色映着铜色,衬与剑柄那两条吴钩戟枝般的斜飞护手,像是个拉长倒写的「鼎」字,耿照蓦地想起一个人来。 ^如天如鼎,剑逾千钧! (如果是他……便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