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五章 我多希望,我想念你的时候,你也正在想念我(1 / 2)

{我多希望,我想念你的时候,你也正在想念我,我梦见你的时候,你也正在梦见我。}

「傅总,恭喜啊!」

「傅总,祝贺!」

「傅总,新婚快乐!」

……

傅西洲走进公司,收获了一路的祝贺声,他微微颔首,沉默无言,甚至连给一个笑容都吝啬。

凌天的员工们也早都习惯了他这个样子,私底下给他取了个绰号,叫「煞神」。

相比这位二爷,大家更喜欢太子爷傅云深。

同为公司副总,一个分管研发部,一个统领业务部,管理着公司里最重要的两个部门,地位相当,但在性格上,却是天壤之别。

傅西洲冷漠,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处事手段也是冷厉而毫不留情的。

而傅云深,温和太多,一张笑脸不知迷倒了多少女员工。

傅西洲刚进办公室,林秘书就立即跟了过去,简单汇报了上周的工作,末了说:「会议室已经准备好了。」

傅西洲点点头:「通知各部门,十分钟后开会。」

林秘书出去后,敲门声又响起,是B秘小姚送咖啡与土司进来,他每天早晨的习惯,一杯黑咖,两片土司,当做早餐。

小姚跟在他身边两年,煮咖啡的功力已是炉火纯青,现磨的咖啡,香气四溢。

傅西洲看了眼面前这杯黑乎乎的东西与冰冷的土司,皱了皱眉,说:「拿出去吧,我吃过早餐了。」

已转身正打算离开的小姚愣了愣,随即了然,头儿现在可不比往昔,已经是有家室的男人了,又是新婚燕尔,傅太太自然会为他亲手准备早餐。

她应了声,便将东西撤走。

傅西洲还在犹自愣怔中,他刚刚在想什么?

黑乎乎的东西?

那可是自己最喜欢的黑咖,每天两杯。

他皱了皱眉,哦,「黑乎乎」这个词,是从阮阮口中听到的。

他没想到,他们一起生活的第一天,她就亲手为他做早餐。

他习惯早起,睁开眼,却发现身边没人,以为她去了洗手间,也没在意,当他看到厨房的灯光与餐桌上的果汁壶、碗碟时,微微一愣。

等他回过神时,阮阮正端着两个小碟子出来,冲他笑:「起来啦,我正准备去叫你呢,快去洗漱,来吃早餐。」

早餐很简单,现磨的热豆浆,蟹黄小笼包,牛肉蒸饺,还配了小碟爽口的橄榄菜。

他从未在家里吃过早餐,微微有点不适应,但在她期待的目光下,他喝了一口豆浆,浓稠郁香,胃一下子变得暖和起来,於是他又喝了一大口。

他一抬头,见她正双手撑在桌面,捧着豆浆也不喝,傻傻地瞧着他,嘴角微微翘起,一副吃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的满足感。

他忽然想起什么,问:「怎么会有新鲜的豆浆?」

他又指了指小笼包与蒸饺,「还有这些?」

他会做饭,但极少在家里开伙,厨具成了摆设,冰箱用来放纯净水与啤酒,并没有黄豆包子之类的东西,昨天她也没有机会去超市购物。

阮阮眨眨眼:「从你爷爷家的厨房拿的。」

原来如此!难怪昨晚上她在厨房里磨磨蹭蹭的,原来是泡黄豆去了。

也难怪她临睡前问他几点起床,她要算好时间,先他起来,为他准备早餐。

他抬腕看了下手表,才七点半,估计她大学四年也没起来这么早过。

她还穿着睡衣,头发微乱地散在肩头,大概是睡眠不足,眼周有淡淡的青,她皮肤白,便显得格外打眼。

他夹过一只蟹黄包,低头咬了口,说:「早餐我都在公司吃,秘书会准备好咖啡与土司,你不用特意赶早做。」

她立即皱眉:「天呐,十二,那种黑乎乎又苦又涩的饮料,你也爱喝?

还有土司!是冷的,伤胃。」

他还没接腔,她又说:「早餐可是很重要的,不能马虎!以后我做给你吃,明天我们吃小米粥好不好?

你喜欢吃包子还是饺子,或者煎蛋?

还是喜欢吃面?

以前在暮云的时候,你似乎很喜欢吃青菜鸡蛋面哦!」

他其实对食物不挑剔,十八岁高中毕业,被傅凌天送去美国留学,同宿舍的华人对土豆、汉堡、可乐痛恨至极,他却两三天就习惯了。

并不是喜欢,只是当你无法拒绝的时候,唯有接受。

这个道理,他从小就懂。

当年在暮云古镇,风妈妈每天早上都会帮他们三个做好早餐才去开工,因为风声与阮阮爱吃面,因此早餐大多时候都是青菜鸡蛋面,他不怎么爱吃面,但风妈妈手艺好,又是寄人篱下,他自然不会挑三拣四。

「你真的不用……」

阮阮打断他:「你别担心我会睡眠不够,我现在无所事事的,你上班后我还可以睡个回笼觉。」

他无奈地叹气,她的固执他领教过,她喜欢的话,就随她去吧。

而且,比之黑咖与冷冰冰的土司,他的胃,似乎更喜欢香浓的热豆浆与温热柔软的小笼包……

晃了晃神,傅西洲起身,朝会议室走去。

凌天日化这些年来一直墨守成规,旗下产品主要是洗浴与护肤类,傅西洲野心勃勃,已不满足於此,他计划推出香氛系列,这个提案已经被傅凌天通过了。

他打算在原有团队里,组建出一支新团队,从原料成分到包装设计到广告策划的相关人员,都要最专业最精华的。

今天的这个会议,便是为此。

他走进会议室时,各部门人都到齐了,他坐下,扫视一圈,视线落在设计部那一排时,忽然愣住,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人群中,有人也正朝他望过来,视线相触,她似乎微微笑了一下,很快,又转开了视线。

傅西洲也很快移开了视线,开始主持会议。

会议很短,二十分钟后就结束了。

傅西洲回到办公室,拨了通电话,三分钟后,乔嘉乐出现在他面前。

领她进来的小姚在退出去时,忍不住多看了乔嘉乐两眼,一个刚来三天的新人设计师,傅总找她干吗?

因为才华出众吗?

「傅总,您找我?」

乔嘉乐笔直地站在他面前,口吻恭敬,真的就像新进员工在面对大BOSS时一般。

傅西洲深深看了她一眼,皱眉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波澜不惊地答道:「我给凌天投了简历,被聘用了。」

他有点不耐烦:「我是问你,为什么你会在凌天,而我毫不知情。」

乔嘉乐扯了扯嘴角,那笑容里有一丝嘲讽,但一闪而过:「哦,我前阵子跟你提过的,但你太忙了,不是忙着准备婚礼么,想必忘记了。」

他听出了她话中的嘲讽,眉头皱得更深了,冷声说:「嘉乐,别闹了。

我说过,不希望你来凌天,你明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你赶紧给我辞职!」

「我不要!」

乔嘉乐也不装腔作势了,嘴一嘟,连称呼都换了,「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所以我才来的。

西洲哥,虽然你从不说,但我知道,这些年你在凌天走得有多艰难,所以,我要来帮你!我也可以帮你!」

傅西洲斥道:「别胡闹!」

语气虽然依旧是冷冷的,但却没有怒气,更像是兄长对妹妹式的训斥。

「你是学设计的,可以继续深造,我送你去巴黎。」

「我不去巴黎,我哪儿也不去,我就待在凌天设计部。」

傅西洲看她仰着头,神色坚定,分明是个才刚走出校园的小女孩儿,却把自己当战神,帮他?

呵,一旦卷入他与傅云深的战争,她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知道她心高气傲,在设计上也略有才气,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想把她卷入傅家的争夺里来,已经损伤了一个,够了……想到那个人,他神色黯了黯,声音也难得的和软:「嘉乐,听话,想必你姐姐……也不希望你卷入其中。」

乔嘉乐一怔。

她没想到他会忽然提到了姐姐,这些年,在她面前,他是从不主动提及的。

空间里有片刻的沉寂。

乔嘉乐摇摇头,说:「不,你错了,姐姐出事前接到了凌天设计部入职的通知。

来这里上班,是她的心愿,我现在在帮她实现,她又怎么会反对呢?」

傅西洲觉得烦闷又无力:「嘉乐……」

乔嘉乐低低地打断他:「西洲哥,你去看看姐姐吧。

她很不好。」

傅西洲脸色微变,他想起那天,他站在医院走廊上,看着手术室的指示灯,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他一支接一支地抽菸,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不是恐慌,也不是绝望,只觉得疲惫,深深的疲惫,他知道,如果里面的人没有抢救过来,这一生,他都要背负内疚与罪恶。

那一刻,他第一次对她,生了怨恨。

觉得她真残忍,也真不自爱,竟然会选择那么决绝的方式。

「西洲哥……」

他挥挥手,又恢复了冷声:「你出去吧。

尽快辞职。」

乔嘉乐咬牙:「我不会走的。」

她转身,走到门口,忽然停住,并没有回头,只是声音轻而冷:「人可以无情,可以狠心,但绝不能没有良心,你说对不对,西洲哥。」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傅西洲身体一僵。

这天他在公司一直忙到很晚,堆积的工作总算告一段落。

他揉着眉心站起来,走到落地窗边,从二十九楼俯瞰城市夜景,窗外灯火通明,连绵成一片璀璨的灯河。

这是莲城最繁华的地段,他这个办公室,也是整个凌天日化集团最佳的观景位置,当初与傅云深为了争这个房间,也是好一番暗潮涌动。

争的并非是窗外这一城的景致,不过是心理上的优越。

从他十八岁回到傅家,这样的争抢,就从未断过。

乔嘉乐说他在凌天走得多么不容易,外人不过轻巧一句话,而这些年来的艰辛与疲累,终究只如人饮水。

他关掉电脑,离开办公室。

他的车子往家的方向开到半路,忽然调头,往反方向驶去。

一个小时后,他的车停在近郊的一栋建筑外。

这栋建筑很多年了,由一个废弃的旧厂房改建,灰白色的外墙,因岁月侵蚀,墙灰剥落,每到夏天,爬山虎肆意地爬满了墙壁,衬得楼房阴凉森然。

他熄掉车灯,静静地坐在车内,望着几米外的铁门,昏黄的路灯光影打在铁门边那个陈旧的牌匾上,上面的字迹半明半暗,那几个字,不用仔细辨认,他闭着眼睛都能描绘出它们的轮廓。

从十四岁那年第一次看到,便刻骨铭心——莲城精神病医院。

他下车,去铁门旁边的小屋子里登记。

负责登记的人依旧是十几年前的那一个,当年身强力壮的中年男人,被岁月侵蚀得厉害,如今老态龙锺,微勾着背,笑脸上满是皱褶:「傅先生,好久不见了。」

他态度和蔼地跟他打招呼,语气亲切如老友。

傅西洲只淡淡点了个头,脸上有着不易察觉的厌恶,这个男人,大概早已忘记,多年前,他是怎样凶恶地对待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阻止他进入,甚至仗着体力优势,对他动粗。

医院建筑虽陈旧,但院子里的绿化却是做得极好,走过长长的花园小径,便是病房区域。

他刚进大厅,便见两个护士从护士站跑了出来,有个护士大概正在吃饭,嘴里还咀嚼着食物,一边吞咽一边骂骂咧咧地说:「这个405,真是没一天安分的!她属狗的吗?

怎么又咬人……」「哎哟,就该把她关起来,不让她出来活动!」

两人匆匆往病房区跑去。

傅西洲脚步一顿。

他走到病房公共活动区时,那里正乱哄哄的一团糟,尖叫声、哭泣声、叫喊声、欢笑声、护士的训斥声,以及电视里发出的声音……惨白的灯光照着一群姿态各异的病人,他站在外围看着,这多像一出荒诞的话剧。

人群中心,两个护士强力架着的那个人,卷发凌乱,遮盖住半张面孔,她的嘴角,有殷红的血迹流淌而下,她俯视着蹲在地上捂着脖子的一个女人,嘴角露出胜利般的微笑,那笑容诡异得令人心惊。

蹲在地上的女人忽然跳起来,朝她猛扑过去,护士惊叫一声,拉着她后退,她却借势抬脚,疯狂地踹向来人。

「疯了,疯了!」

护士尖叫,其中一个护士赶紧跑去拉另一个。

围观的病人,有人喊着「加油」,有人鼓掌,有人吹着口哨。

场面一团混乱。

傅西洲走过去,将双脚还在乱蹬的卷发女子箍住。

「嘉琪……」他的声音宛如叹息般,轻轻地响在她耳边。

她的疯狂在这一声叹息里,忽然就停了下来。

先前架着她的护士,赶紧从口袋里掏出针筒,扎在她的手臂上。

她抬头望着他的眼,缓缓、缓缓地,闭上。

身子一软,倒在他的怀里。

「麻烦你请谢医生过来一趟。」

他偏头对护士说,然后将她抱回了房间。

镇定剂使她陷入了沉睡,躺在床上,她却无法舒适地伸展开身体,而是将自己蜷缩成一团,眉头紧皱,脸色苍白,唯一的色泽,是她嘴角残留的别人的血迹。

他取过纸巾,为她拭去嘴角的血迹。

「傅先生。」

他转身,向来人微微颔首:「你好,谢医生。」

谢医生看了眼床上的乔嘉琪,轻轻叹道:「自从上次她吞药后,情绪就变得特别不稳定,状态越来越差,每晚病人一起活动时,她总是与人发生冲突,厮打、咬人、歇斯底里。」

她顿了顿,说:「傅先生,就算你今天不来,我也正打算通知你过来一趟,乔小姐这个状态,看来,我们只得将她暂时隔离了,用药物控制。」

他默然片刻,轻声说:「麻烦你了。」

「傅先生,我知道你忙,但如果可能,请多来看看她。」

谢医生说完,转身离开。

傅西洲走到窗边,将窗户打开,初夏的夜风吹进来,稍稍吹散病房里的抑闷。

医院里的窗户都是往内开的,为了防止病人砸碎玻璃跳出去,在玻璃窗外,又加固了一层铁栏杆。

明明是医院的病房,却更像是监狱。

他转头,看了眼沉睡的乔嘉琪,对她来说,这里,确确实实是监狱,而且是一生的禁锢。

他闭了闭眼,仿佛又看到多年前,他跟她走在这医院昏暗的走廊上,一路走,一路听到从病房里传出来的各种古怪惊悚的声音,她拉了拉他的衣袖,一向无所畏惧的她手指竟然微微发抖,她低低地说,西洲,如果让我一辈子住在这样的地方,我宁肯死。

我宁肯死……

她从小就是心高气傲的女孩子,漂亮、优秀,围在她身边的男生甚多,她却唯独对他肯多看几眼。

不,不止是多看几眼,她的眼中只有他。

甚至为了他,不惜装疯卖傻,只为名正言顺地进入精神病院,好让他可以跟随着混进来,看一眼住在里面的母亲。

那年他的母亲被关在这里,他来过无数次,都被登记处的人阻在门外,他知道这是傅夫人的报复,使了手段阻止他们母子见面,他愤怒,可十四岁的少年,人微力薄,除了愤恨,别无他法。

后来乔嘉琪就想了那个装疯的法子,十四岁的少女,都是爱美又要面子的,可她却统统抛却。

她性格娴静,天知道她是怎么让自己做出一副疯疯癫癫歇斯底里的样子来的,为了逼真,她还弄了道具,嘴里不停地吐泡沫,手脚抽搐,像羊癫疯发作一样,逼真得连他都觉得这不像是在做戏。

多年前的一场戏,一句话,没料到却一语成谶。

命运有时候真的很荒诞,也很残忍。

傅西洲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十二点。

打开门,他有片刻的怔忪,屋子里有灯光,暖黄的一角。

他才忽然意识到,这个家,已经不是他一个人居住。

阮阮蜷在沙发上睡着了,身上没有盖东西,怀里抱了个抱枕,她的头靠在沙发扶手上,落地台灯暖黄的光晕打在她的脸上,在她长长的睫毛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他在她身边轻轻坐下来,侧头看着她。

不知道她做了什么梦,嘴角微微嘟起,似是有点小不开心。

他弯腰,将她抱起来,刚碰触到她,她睫毛一颤,缓缓睁开眼,有一瞬的迷茫,随即对他一笑,声音娇娇软软的:「你回来啦。」

随即伸手圈住他的腰。

「嗯,你怎么不去床上睡。」

他抱着她,往卧室走。

上台阶时,他瞟了眼餐桌,发现桌子上摆着很多菜,整条未动过的红烧鱼,蒜蓉西兰花,还有盖着盖子的汤盅,以及两副碗筷。

他皱了皱眉:「你没有吃晚饭?」

阮阮往他怀里贴了贴:「嗯,我一直等你嘛,你手机也打不通,然后我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我手机没电了。

以后,不要等我吃晚餐,我这阵子公司很忙。」

他说。

她咕哝道:「真讨厌,你跟外公一样,都有忙不完的工作,没完没了的应酬……」

他听着,觉得这就像需要大人陪伴的小孩子式的抱怨,她比他小了八岁,在他眼里,她可不就是个小孩。

他帮她盖好被子,轻拍了一下她的头:「睡吧。」

她伸手拉住他:「这么晚了,你还要去书房工作吗?

不准!」

他失笑:「我去洗澡!」

她这才满意地放开他:「快去,我等你一起睡哦!」

等他洗漱完毕,却发现她又睡着了,侧对着他的那一边,嘴角弯起微微的弧度。

他放轻动作上床,刚躺下,她却忽然「唰」地睁开眼,清亮眸中盛着浓浓的笑意,两个人面对面,离得极近,她忽然的睁眼,令他一惊。

看他似乎被吓到的模样,她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笨蛋,骗你的啦!我说过等你的嘛!」

他愣愣的,有点跟不上她的节奏,也有点微微不适应。

从小到大,他就一直活在严谨中,她的小俏皮,与他的清冷,实在是迥异的世界。

见他沉默着皱眉,阮阮微微心慌,抱着他的手臂小声地说:「十二,你真被我吓到啦?

对不起哦,我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她声音越说越低,傅西洲心里一酸,他叹口气,伸手揽过她:「阮阮,我没有生气,我知道你是跟我开玩笑,我只是……有点不适应。」

顿了顿,他说:「而且,这样的小事情,你不用说对不起,知道吗?」

比之他带给她的伤害,这句对不起,於他,实在太沉重。

阮阮舒了一口气,翻身趴在他身上,伸手抚上他皱着的眉头,手指轻轻地抚过,似乎想要把那些褶皱波纹一一抚平:「十二,你知不知道,你有多爱皱眉头!我听人说哦,爱皱眉的人老得很快的!你看,你本来就比我大几岁,再老得快的话,等两年,我还是青春美少女,你就要变成中年大叔了哼!」

「扑哧——」任凭傅西洲这样冷清的人,在听到那句「我还是青春美少女」时,也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丫头,还真是……

阮阮看他笑了,得意地搂住他的脖子,凑到他嘴边亲了一下,嘻嘻笑着说:「当然,我家十二就算变成大叔,也是帅大叔!我依旧会为你犯花痴的!」

他敛了敛笑,将她拉到怀里,盖好被子,「好了,很晚了,别闹了,睡吧。」

「遵命,十二叔叔!」

她俏皮地回答,在他怀里换了个舒适的姿势,伸手抱紧他,脸贴在他胸膛,轻轻呼吸着他身上的味道,沐浴液的植物清香混合着他身上的气味,真好闻。

她闭眼,嘴角微微翘起。

忽然想起什么,阮阮又开口道:「十二,我开始找工作了,我给那个花卉培育基地投了简历,不过那地方蛮远的,如果去那上班了,就不能回来做晚饭了。」

傅西洲轻轻「嗯」了声,说:「你自己喜欢就好。」

他闭上眼,不再说话,是真的有点疲惫了,但先前凝重的心情,却被阮阮的俏皮嬉闹渐渐冲淡。

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沉入睡眠时,他不再紧蹙着眉,嘴角也微微上扬。

等了几天,阮阮投出的简历石沉大海,其实在意料之中,那个花卉培育基地最近并没有招聘,她因为想要去,所以才投过去试试看的。

她也不急,一边修改毕业论文,有空就泡在招聘网站上四处转悠,她这个专业,对口的工作也不少,比如园艺设计、画图、预算员等等,但她更爱跟种子与花花草草打交道。

她在网上泡了几天,没想还真有意外收获,莲城郊外有一家刚开辟不久的有机农场在招人。

如今食品安全隐患多多,绿色天然的大米蔬菜令都市人趋之若鹜,因此国内的有机农场越来越多。

阮阮看到的这个有机农场不是莲城第一家,但面积却是最辽阔的,不仅种植蔬菜、大米,还有鲜花培育基地。

阮阮当即就投了一份简历过去。

面试电话第二天就打了过来,通知她的是个男人,声音很好听,还很细致地告诉她前往的路线,那地方很远,没有直达车,需换乘两趟公交车,再步行十几分钟。

阮阮花了快两个小时,才找到那个地方。

接待她的就是电话里那个声音的主人,也就是这家有机农场的农场主,叫齐靖。

阮阮微微惊讶,没想到他这么年轻!更令她惊讶的是,他竟然是她的同校师兄!去年刚从宁城农大研究生毕业。

划为农场的这片地,有三分之一是他自己家的,其他三分之二由他承租下来。

他做有机农场,一半是看中这个行业的市场潜力,一半,是为情怀。

他是在郊区长大的,吃的大米与蔬菜,都是父母亲自种的,绿色,天然。

他怀念小时候的味道。

阮阮为他的情怀所动容,虽然他给出的待遇一般,但她毫不犹豫就签下了工作合同,负责鲜花、绿植的培育工作。

也许是从小衣食无忧,让她对钱财没有太大的野心,工资能养活自己即可,她真心喜欢做的事才最重要。

齐靖带她参观农场,虽然才开始没多久,但已像模像样,蔬菜地里一片绿油油,长势极好。

农场里的工人,多是齐靖家的亲戚,或者邻居,他们种了一辈子的菜,得心应手。

农场不远处,伫立着一些平房,红墙黑瓦,那就是他们的家了。

本来齐靖要求阮阮住在农场里的,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她拒绝了。

她说,自己有车,上下班也方便。

她想起那辆4S店送过来后就一直放在停车场从未开过的车,摇了摇头,在农场上班,开那么好的车,不合适。

那是一辆白色宝马,最新款,傅凌天送给她的结婚礼物。

看来得换辆车了。

回到市区,她打车到傅西洲公司楼下,打他的手机,却一直没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