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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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拉·巴比特——乔治·福·巴比特太太——是个相当成熟的女人。她的嘴角两边直到下巴,有两条深深的皱纹,肥胖的脖子也松垮下来了。不过,这些皱纹也意味着,她不再在她丈夫面前懦缩乖默了,她也不再为失去这乖默而发愁。现在,她穿着衬裙,腰间鼓凸凸的,而她自己没意识到别人可看见了她这水桶般的腰。单调无味的婚姻生活,使她变得麻木冷淡了,她这个家庭主妇,恰似一个无精打采的尼姑。她是个好女人,一个好心的女人,勤勉的女人;然则,没有一个人,也许除了妲卡,她十岁大的女儿,对她感兴趣,亲昵她。或许清楚晓得她是活着的。

关於毛巾这问题,经过好一阵子十分认真的争论,家务上的观点如何,社会角度的观点又如何,巴比特又感到酗酒般的头痛了,她这才饶了他;随后,头痛好了,忍着气,到处找他的B.V.D.汗衫,他说,记得那鬼汗衫是夹在干净的睡衣内。

他愉快且和蔼地,谈起那套褐色衣裤来。

「你做啥,蜜拉?」他用脚触触堆在卧房椅上的衣服,她兀自转动身子理着衬裙,这看在他带猜嫌的眼内,就决不止是穿衣服的动作了。「你瞧这如何?我改天可穿这套褐色衣裤吗?」

「哦,你穿来还蛮好看。」

「我晓得,不过,我的天,它得烫一烫罗。」

「是吗。也许,烫一下吧。」

「它当然是耐烫的罗,没问题。」

「是吗。也许,烫一下不要紧吧。」

「噫,外衣就不用烫。不用烫就甭烫。呆瓜才会拿整套鬼衣服都烫啦。」

「是吗。」

「不过,裤子得烫一烫罗,不会错。瞧这裤子——瞧那些皱纹——这裤子得烫了。」

「是吗。喔,乔其,你何不穿这褐色衬衫配那件蓝裤,我们不是正愁怎样利用那蓝色裤吗?」

「天!难道你不晓得,我这一辈子从未穿过不同套的衣裤?你当我是啥?被降薪的倒霉的会计员吗?」

「好啦,你今天何不就穿那套铁灰色的?过裁缝店时,把那褐色裤子送去吧。」

「好,它也该——现在,那套该死的灰衣裤在哪?哦,是罗,在这儿。」

他这才能够稍稍果断和平静地,解决这穿衣服的难题。

他身上的整套装扮是这样的:头件,是薄棉B.V.D.内衣,他穿来恰像个硬板板的小男生,在城市化装游行中披着松呼呼的粗棉短战袍。每次穿着B.V.D.时,他总要感谢「进步的上帝」,他从不像他岳父兼合伙人亨利·汤普逊那样,穿紧身的、过长的、老式的内衣。第二件装扮,是后梳光泽的头发,露出非常宽大的前额,上拱,离最前的发线有二英寸的距离。不过,最惊人的玩意,是他的眼镜了。

眼镜确有特色——黄褐斑点龟甲镜框,看来温驯的夹鼻像教师戴的那般,镜片框扭成奇形怪状,像乡下糟老头戴的。巴比特这眼镜,是大圆形非常高级的玻璃透镜,耳朵处弯曲挂杆是金质薄杆。戴着这般眼镜,他俨然是个时髦高尚的商人了;一个向职员发号施令的人,驾着一辆轿车,偶尔打打高尔夫球,又有一种精於推销术的学者派头。突然,他的头脸看来不带稚气了,而是一张有影响力的脸,你可注意一下,他粗大而钝的鼻子,直线条的嘴,厚而上翘的唇,肥肉过多但不失硕壮的下巴;那么,你会以一种尊敬的目光,凝看着他穿上最后这作为一个「可靠的公民」的制服。

这套灰色衣裤,剪裁甚佳,完全分不出上下身来。这是件一流的标准式的衣裤。马甲背心V字上的白色滚边,增加了一种象征法律和学问的风味。他穿着黑色系带长筒靴,品质上好的真皮,也是一流标准的,看来却非常碍眼的靴子。惟一显得轻浮不相称的,是紫色编织领带。他常常在衣着这些事上批评巴比特太太(她老在背后短衫裙头间系个安全别针,像个走江湖卖艺的,却从不曾见他对这说过什么)。现在,紫色领带或一条绣帷让他挑选;这绣帷,绣着一片褐色的棕榈树,树间缀着一把褐色无弦竖琴;他选择了前者,在领带上插上一只蛇头猫眼别针。

从那套褐色的换到这套灰色的衣裤,口袋里装的那种迎合时尚的小配件也就不同了。他非常热衷於这些小玩意,好比棒球和共和党一般,这些东西也永远是必要的。一支自来水笔,一支银质铅笔(老是缺了新的铅笔芯),这是背心右上口袋里的。如果没有这些笔,他可就觉得自己是赤裸裸的了。表链上,挂着一把金质削铅笔小刀,一把银质雪茄烟裁刀,七根钥匙(其中二把,他已忘了用在哪儿),当然还有一只上好的表。表链另一头,悬着一只硕大微黄的麋鹿牙齿——上这是作为一个「保护麋鹿慈善会」会员的标记。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他的活页小笔记本子,时髦而经济的笔记本,记载一些他已忘掉是何人的地址,一些几个月前早就到期的邮政汇票的详细备忘,几张已褪了黏胶的邮票,得·奇姆·福林克的韵文诗的剪辑,报纸社论的剪报,从这些剪报巴比特获取了他的见解,认识一些三音节以上的字,还有一些备忘便条,提醒他去做某些他原不想做的事,另外,有一个古怪的题字:DSSDMY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