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驾……”
一条大道上,两个人骑着马正在狂奔,卷起了阵阵烟尘。
宋清书看着在前方,披着银狐裘,策马奔腾的风四娘,眼中满是欣赏。
骑马的风四娘,有一股别样的风情。
大概就类似於在大马路上,碰到一位身穿皮衣的女骑士的感觉,懂的都懂。
反正宋清书,是彻底被风四娘展现出来的风情,给吸引住了。
只可惜,他之前积累的那些舔狗技能,在风四娘身上,完全起不到什么效果。
给她送好东西,她毫不客气地照单全收。
对她各种献殷勤,她也完全不客气,丝毫没有他之前碰到的其他女神的那种忸怩。
但是好感度,她是一点都不涨。
好像宋清书的这些小伎俩,她早就司空见惯了,没有一点感觉。
这让宋清书感觉气馁的同时,又燃起了熊熊斗志。
要是能把风四娘给舔到手,那他的舔功,肯定能修炼到一个非常恐怖的地步。
到时候,天下女神还不任他舔?
两人一前一后地在大路上策马狂奔,一直到夕阳如血的时候,终於赶到了江南第一大城金陵城。
金陵城不仅是江南第一大城,在整个皇朝,也称得上是一等一繁华的城市,仅次於皇都。
所以即便是黄昏时刻,城门口照样是人来人往,有不少都是拿着刀剑的江湖中人。
而提着枪守城门的官军,一个个看着也龙精虎猛,气势非凡,隐隐体现着这座雄城的不凡之处。
“别看了,以后有的是时间看。”
“赶紧进城,找一个地方吃晚饭,老娘我骑了一天的马,都快饿成狗了。”
风四娘见宋清书一直在欣赏金陵城,不耐烦道。
“四娘,你哪里都好,就是这说话实在是太粗俗了,一点都不像个女人。”
宋清书闻言,笑着摇了摇头,快步跟了上去。
“都是江湖儿女,还分什么男的女的吗?”
“我才不愿意遵守那些条条框框,要是不能畅快地活着,我宁愿去死!”
“这里有股卤香味,里面肯定有好吃的。”
风四娘毫不在意地表达了自己的人生态度,闻着卤香进了一家客栈。
她毫不客气地点了一堆的硬菜,让宋清书付钱。
宋清书没有在意,随手就把钱给付了。
反正都是用的舔狗积分,用多少他都不心疼。
一堆卤好的牛羊肉,还有两坛子上等的好酒送上来之后,她便大快朵颐起来。
宋清书看着风四娘,用一把剑锋极薄,绽放着青中带蓝光彩的短剑切肉,目瞪口呆。
风四娘用的这把短剑,名为蓝玉,是一等一的宝剑,削铁如泥。
这不是宋清书惊讶的重点,重点是昨天风四娘还用这把短剑,干掉了一群想要洗劫一个村子的马匪。
杀人的剑,用来切肉吃,宋清书光是想想就觉得身体不适,风四娘看起来却习以为常,快活的很。
“怎么了,这么多肉摆在你面前都不吃,还想姐姐我喂你吗?”
风四娘见宋清书一直没动,抬头看了他一眼,嘴里含着肉,含含糊糊地说道。
“这把剑昨天还在滴血呢,今天你拿来切肉,不觉得膈应吗?”宋清书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