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练习生开始,就会制定一系列严苛甚至近乎无理的合同。
因为双方的实力差距悬殊,艺人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你觉得你公司愿意放你走吗?”
江辰围绕主题,没有半点废话。
金珠泫沉默了一会,最后还是坦诚的摇了摇头。
“应该不会。”
如果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艺人,或许无所谓,可是像她这样的成功作品,对於公司来说,已经是一棵成熟的摇钱树,怎么可能轻易拱手相让。
“既然如此,那唯一的办法,就是打官司。”
江辰不急不缓,就事论事。
金珠泫脸色顿时变了变。
她虽然已经是高丽首屈一指的流量偶像,可心态上,依然将自己视为弱势方,压根不敢去反抗公司那样的庞然大物。
打官司。
等於撕破脸。
这是需要非凡勇气的。
一旦做出这样的决定,无论结果如何,她势必会得罪整个高丽的娱乐公司,等於不可能在高丽混下去了,类似的前车之鉴比比皆是。
“如果你的公司不愿意放人,那么就没有别的路可走,除非你愿意继续待三年。”
“不!”
金珠泫脱口而出。
她已经一而再再而三的违抗公司的安排,继续待下去,公司会如何收拾她,她根本不敢去想象。
“我愿意打官司。”
两权相害取其轻。
金珠泫眼中的彷徨迅速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仿佛英勇就义般的坚定。
江辰能够理解对方的心态。
高丽的娱乐圈和国内,甚至全世界都不同。
对於高高在上的娱乐公司而言,看似光鲜亮丽的艺人偶像,几乎等同於蝼蚁。
金珠泫敢反抗,说明确实被逼到了无路可退的境地。
“按照你们公司对你行为,如果打官司,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江辰安慰道。
金珠泫笑了笑,只是看上去有些勉强。
按道理说。
确实是这样。
艺人不是陪酒女,更不是陪侍女郎。
金珠泫公司的做法,不仅仅已经突破了道德底线,甚至已经是在践踏法律,
可是还有句话。
法不外乎人情。
虽然是神州的名言,可这个道理,放在四海而皆准。
“我们公司,在高丽很有势力。”
金珠泫言简意赅。
她不是没见识过社会险恶的小姑娘。
如果法律每次都能够伸张正义,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前辈,同行,被逼出精神问题,甚至是走极端了。
“如果你真的决定好了,这个官司,我可以帮你打。”
江辰平静道。
金珠泫眼神一亮。
如果只是靠她自己的力量,想去抗衡公司,无异於以卵击石。
“江先生,谢谢你。”
金珠泫的感激,发自肺腑。
满打满算,彼此认识不过几天,可是她已经不知道向对方道过多少次谢了。
特别是昨晚。
在她恐慌茫然,不知道该找谁求助的时候,她只是试探性的打了电话。
可哪知道对方真的来了,在她已经要绝望的时候出现,如神兵天降,将她从那个地狱里拉了出来。
那种感觉。
就像是拍电影。
“不用着急道谢,我是个生意人,之所以帮你,也是为了利益考虑。”
江辰大煞风景的说道。
金珠泫不觉得抵触,相反噗嗤一笑,突然绽放的笑容赛过上午的阳光,人比花娇,应该说的就是这幅景象。
“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干活的。”
她俏皮的道。
四目相对,江辰也是微微一笑。
两人继续吃早餐。
孤男寡女,可房间里的气氛并不旖旎,祥和中流溢着淡淡的美好。
“如果你不想继续住在公司给你安排的房子,接下来,你可以和我住在酒店。”
金珠泫毫不犹豫,好像言听计从,“好。”
江辰从来不是一个喜欢惹麻烦的人,但也不是一个怕麻烦的人。
而且金珠泫确实具有不小的商业价值,虽然这次来高丽的主要目的是兰佩之,但如果能签下这个高丽新生代一线偶像,未尝不是个意外之喜。
再者说。
他虽然不信佛,不信道,但也认同冥冥之中存在因果。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点好事,至少,肯定不会有什么坏处。
“叮咚、叮咚、叮咚……”
门铃声突然响起。
在大上午的这个时节点,听上去有些急促和不和谐。
金珠泫下意识要起身。
“我去吧。”
对方公众人物,不适合抛头露面。
江辰放下筷子,起身走到门口。
当门拉门,站在外面的,不是高正弼,也不是酒店的工作人员,而是一帮陌生男子。
他们面容冷峻,虽然穿着便服,但身上依旧透露出一股异於常人的气势。
“找谁?”
江辰不动声色问道。
居中而立是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他上下打量了江辰一眼,眼神非常有力量,并且锐利。
江辰不闪不避与之对视。
“你是江辰?”
“有什么事吗?”
“刑事调查厅。”
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证件,在江辰面前量了量。
“你昨晚去过万象森罗吗?”
万象森罗。
就是那个高级会所的名字。
江辰瞟了眼这群人,沉默了下,并没有否认。
“去过。”
“那就没错了。”
对方冷酷道:“昨晚在万象森罗发生了一件命案,根据监控显示与你有关,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命案?
江辰微微皱眉。
“请。”
男人收起证件,言语还算客气,可态度却透出不容辩驳的强硬。
其余人也全部盯着江辰,目光如炬。
江辰并没有抗争,而且看样子,也无法抗争,配合的平静走出房间,反手把门带上。
一帮人无声将他围拢,成胁迫之势,朝电梯口走去。
房间里。
听到门口谈话的金珠泫望着紧闭的房门,眼神颤动,脸色苍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