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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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高三, 沈泽在学校, 非常的拚命。
他其实是个很聪明的人,初中时从一个上课绝不听课的混子到凭自己的成绩考上一中——他花了大约两个月, 初中那点东西对他来说太过简单,但是高考的难度和中考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起初觉得只要努力, 就一定能考上,一开始的进步也的确喜人——他从年级倒数,到年级前五十, 只花了一个多学期, 两场正式考试之后, 沈泽就跃进了优等生行列。
但是学习和一切东西都是如此:越往上越难,能到达金字塔顶端的永远是少数。
他的短板是英语和语文,沈泽这人,说句老实话,勉强算得上一个世家子弟——但他爸沈建军显然是个粗人, 沈建军脱离自己的宗族多年,当年还是因为考不上高中才逃的家。沈泽小的时候他爸又在创业,沈泽就算继承了个聪明头脑, 基础教育也落下了。
语文和英语尤重积累, 基础教育落下之后,沈泽越往上走,越感觉自己的吃亏。
高考复习中, 当你在550, 600的分数区间游荡时, 各科都需雨露均沾,大面地复习,而且那样复习之后,肯定会有成效——
——但当你的分数一旦突破了六百二三十分,大面复习就再也行不通,那时候就要从边边角角往外抠分了。
抠分是什么意思,就是掐着每一个大题——例如英语阅读,例如数学大题,或者语文现代文阅读,计算自己最多能拿多少分,然后一分两分,甚至零点五零点五地往外抠,一分分地往上加,加完了发现仍然远远不够,就只能再折回去抠分。
其中抠分最痛苦的两个科目,非语文和英语莫属。
沈泽从高三上学期开始,就没在十二点之前睡过觉——其实这是个可喜的进步,毕竟沈大爷高二的时候都是熬到两点钟的。
但是他以前熬到两点钟,是玩游戏,如今熬到十二点钟,却是为了刷题。
他不敢熬晚了,否则第二天没精力听课,也不敢熬少了,因为整个高三的确是一分一秒的流逝着,每过一分钟,每过一天都让人神经绷得更紧几分,因为时间在变少。
沈泽十月份的时候,终於申请了住宿。
他以前都是晚上打车来回,晚上交通好,回一趟家也就不到三十分钟——但是沈泽终於意识到了这样是行不通的。
高三的时间太宝贵了。
住宿的寝室里有个陈东,陈东每晚沾上床就睡,打呼噜打得山响,沈泽就在下面挑着灯整理错题。
顾关山对他说:「对高考,要有一种最起码的敬畏感。」
她爱玩,却仍然保留着对每件事的敬畏——对知识,对人生,对美和世界,她都是敬畏而温柔的一个人。
沈泽就和顾关山一起熬夜,深夜的寝室里,和城市另一头的小卧室里——他们的手机屏幕在深夜里温柔亮起。
顾关山的消息点亮他的屏幕:「……沈泽,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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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顾关山的托福成绩出来了。
——110分整。
她准备的时间长,底子好,又充分准备了好几个月,这个成绩一出来,就算portfolio没有那么优秀,对於申请伊利诺伊艺术学院而言,也可以说是稳妥了。
沈泽知道那消息的时候,刚考完月考。
沈泽对着顾关山兴高采烈的消息愣了愣,然后又笑了起来,对那些人说:「晚上我们订的外卖,我请客。」
陈东纳闷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怎么突然请客?」
教导主任经过,沈泽将手机塞回兜里,无所谓道:「我未来媳妇一次完成托福指标。」
陈东:「……」
陈东嫌弃道:「你这是真遇上自己的克星了,死心塌地这么长时间?连人考个语言出了分数都得来秀一秀……」
沈泽随意地双手插兜,往班里走,一边走一遍道:「托福一次考个一百一就是厉害,她爸妈不发朋友圈我发。至於克星——」
他停顿了一下,说:「——你说对了,她就是克我。」
陈东:「……」
陈东看着沈泽的背影,嘀咕道:「这是被吃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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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高考有着最起码的敬畏之心。
沈泽越往前,越觉得自己的不足——他曾经因为自己聪明而膨胀,不把学习这件事放在眼里,只觉得这种考试只消考前看看即可,学习是书呆子的专利,努力是没有天分者的遮羞布。
但是当他终於怀着一个近乎遥不可及的目标院校,坐到了书桌前,才意识到自己之前有多浅薄。
对於一个外省考生而言,往北大考,有多难——那几乎是无法想像的。
它是中国的第一所大学,是每个人都在课本上学过的「京师大学堂」,新文化运动的风在里面刮过,五四运动在里面萌芽,严复和蔡元培,朱自清和邓稼先,他们或是爱国,或是尊重科学,崇尚自由和理性,在过去的百年岁月中它犹如一个巨人,在每寸历史上留下了痕迹。
岁月在里面有着极其厚重的积淀,而沈泽拥有的聪慧只是他们对学生最为微不足道的需求。
沈泽面对着它,才意识到自己的渺小。
——他什么都不是,他想。
但是正是因为什么都不是,才是要脱下鞋子去追逐的理由。
——为了成为更优秀的人。
沈泽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