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几句心里话(1 / 2)

鬼谷屍经 姓易的 1048 字 5天前

不知不觉写了十几万字了,挺快的,哈哈,得感慨一下,一开始我也没想到能写这么多,看样子龟速易还是创造奇迹了。

我是一个文笔不行而且书面语又写不来的骚人(文人骚客,我属后者的退化体),竟然能写个这么长的故事,挺有成就感的。

话说回来,在写这故事之前,我就找过一个中文系毕业的老朋友来帮我琢磨,希望他能帮我想想怎么写出一个可以让人一直看下去的故事,嗯。

可是啊,我他吗千不该万不该找到了这孙子,你大爷的我.....(省略一万字脏话)

他当时就以高人的姿态给我做了个示范,整个故事的开头,也就是花圈店的部分,他帮我写过一个例子。

看见他写的内容,我泪流满面啊,总有种红楼梦的即视感,太上档次了。

然后吧,我意外发现,一个花圈店的描写他写了大概五百多字。

然后吧,我意外发现,他对於人物的外貌描写大概有两百多字。

然后吧.......

「按照你的写,我能被喷死,你水得旷古烁今了。」我当时的话很中肯,但忽略了一个自古以来就有的词儿,文人相轻。

经过我们的一番讨论,气氛渐渐热烈了起来。

一开始我们的开口语是「我觉得吧。」

半小时后我们的开口语是「我草你丫的......」

在一个小时后我取得了辩论的胜利,当然,请忽略我把厨房里菜刀拿出来的场景,再忽略我高举折叠凳大吼「翻滚吧牛宝宝」的场景,哎呀,胜利还是挺轻松的嘛!

由此可见,在据理力争之中,文人总是斗不过骚人的。

好像跑题了,拽回来。

说真的,让我写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故事,要求书面语,要求脏话少,要求词句优美文笔高,我写不来,没那技术含量。

最后我还是觉得我那朋友说的挺有道理。

写顺畅了,写得能让人看懂,那就差不多了。

我应该就差不多了吧?毕竟我没那写高档次文的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