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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在明珠来到南水镇的第一天,她进入了百宝街,和名叫方宵的青年打了个照面。
因为拒绝了对方一见锺情的告白,明珠还没走出百宝街的范围,就忘了自己究竟是谁,反而被框定在了一个对方宵有好感的新身份里。
整条街的“人”都变了,他们不再是从各个地方旅行而来的游客,而是和百宝街属於同一个年代的,为了给明珠和方宵谈恋爱当背景板的路人甲。
明珠被限制在了百宝街里,可她自己意识不到。
在接下来的不知道多少天中,她和方宵一个是生活自由的职业撰稿人,一个是在港口权力很大的最年轻的负责人,两人高高兴兴谈起了恋爱,明珠越来越觉得方宵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时机成熟后,她被邀请去了方家做客,虽然方宵的爸爸板着脸有点凶,而且是个思想古板的封建大家长,不太符合她新时代女性的思维,但好在他对方宵的选择没有过多干涉。
一直住在旅店里的明珠搬到了方家居住,两人情到深处,很自然地睡在了一起,方宵一开始做得很克制,可后半段依稀暴露了一些强制的风格,明珠见惯了他温柔的样子,乍一接触到他的另一面,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觉得他失控时的样子很性感。
其实这点小情趣也没有弄疼她,明珠还挺喜欢的。
很快,他们想要结婚了。
明珠写信通知了家里人,家中人虽然尊重她的自由,但对於婚姻大事还是不够放心,决定来一部分人替明珠考察一下。
……
那时的明珠并不知道,她以为她在方宵身边度过了半年多的时间,在舅舅他们看来只有半个多月。
——他们的掌上明珠,来南水镇的第一天就跑丢了,电话也打不通,一失踪就是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明珠的舅舅和表哥表姐们都要急死了,生意自然是谈不下去,每天都在镇上以及周边地区寻找她的踪迹,也向镇上的警局报了警。
可惜这个镇子从头到尾都是虚假的,真正的外来游客少得可怜。
报案石沉大海,甚至——
甚至连电话都拨不出去了。
港口船只彻底沉寂,连第一天的来来往往的客流都不愿意再伪装,整个港口都跟无人空港一般,而无法和外界联系,就相当於他们没办法再定一艘船,他们被困在了南水镇里,起码水路是一条死路。
好像只有两个选择摆在他们面前,要么就待在南水镇里,要么就从镇子周边的那些路离开,试试能不能走到其他城镇去。
此时,她的家人们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一旦察觉到一个口子,更多的破绽就会接踵而来。
镇民们每天不变的笑容在他们眼里从热情淳朴变成了诡异,从第一天就对他们宣布暂停营业,不接纳任何游客的百宝街也蒙上了神秘色彩。
原本他们相信着镇上的警察们说已经在百宝街那里搜索过但是没有找到人的说法,现在,这个结论也完全没有可信度了。
舅舅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安抚着还年轻的表哥表姐,阻止他们想要从这里直接跑去周边城镇的想法,一是他们不知道路上会不会遇到更可怕的事,二是明珠一定还在镇上,要走,也要找到明珠后一起走。
“我有个关系不错的老同学,他干的勾当不光彩,但遇见过不少古怪的事儿,也跟我提过一些。”
舅舅抽着一根烟,有些沧桑地吐出烟圈:“他跟我说,故事里的那些东西都是存在的,他每次下去都得碰上那么一两个,不稀奇。遇上这些东西,最忌讳慌,找着关窍儿就能有惊无险。”
一表哥震惊的问:“您还认识盗墓的呀!”
另一个表哥一哆嗦:“不是,您意思是说,我们在的这个地方其实是个巨大的墓?!”
舅舅在后者脑袋上锤了一记。
“墓你个大头鬼,你脑子被驴啃了?我是在告诉你们,别慌,碰上这东西不是什么多稀奇的事,咱们找找关窍,说不定也能安全离开。”
一行人默默在南水镇低调地生活,晚上睡在港口旁边的旅店里,每天都在找关窍,找明珠。
这俩一个都还没找着呢,请帖先到了。
这居然是个结婚请帖,新郎方宵,新娘——明珠。
方宵简直是把他们当猴耍,早就知道了他们的打算,阻断了所有能让他们逃出去的路,看着他们每天在镇里偷偷调查,一无所获,再忽然将答案递到他们面前。
耍也耍够了,念在这是他喜欢的女孩子的家人的份上,方宵并没有对他们做什么,而是放他们进了百宝街,和明珠团聚。
他们的记忆自然也变成了假的。
……
“后面的事,虽然我不想说,但是……”明珠抱着膝盖坐在床上,眼睛通红,声音低哑,看向虞幸的目光里透着疲惫,“他们都以为自己是来替我考察丈夫的,原本不会有事,可是方德明杀了不忘居小二的事被他们知道了。”
“记忆是假的,但是对我的关心不会变,因为这件事,他们开始劝我不要和方宵结婚,怕我嫁过去以后受委屈,甚至是有生命危险。”
“方宵本来想给我一个虚假但是快乐的婚礼,却被他们惹恼了,他们就被……就……”
暴君的仁慈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草菅人命才是他们的真实模样。
那些恋爱时的记忆,从虚假的身份开始,起点都是虚假的,过程又有几分真实呢?
身为自由撰稿人的明珠并不知道自己的亲人们为什么会因为别的事忽然离开,连她的婚礼都不参加,可是她本就因为推崇自由游离在了家族之外,不参加就算了,她也没那么需要。
她和方宵在这半年中认识的朋友们的祝福中完成了婚礼,正式结为夫妻,明珠以为这是幸福的开始,谁曾想,婚礼当晚她再次回到方府的时候,所有被忘却的记忆都拨开迷雾,一股脑地向她涌来。
巷子里第一次见面就告白的陌生青年。
没有前因,只有后果的笔友相见。
憔悴的舅舅和表哥表姐眼底乌青,自己却意识不到,和她说要去不忘居吃顿饭后就突然失踪,只留下一封信,说临时有急事,没办法留下来参加她的婚礼,祝她和方宵百年好合。
那封信的背面,是五只血淋淋的手指印。
明珠记起这一切的时候是崩溃的,这样的愤怒与悲伤让她甚至忘了害怕记忆被随意篡改这种事,在方宵进门的第一时间就用坚硬的玉石摆件砸向了他。
方宵没有躲避,摆件重重地砸在他额角上,鲜血顿时汩汩涌出。
“对不起。”方宵站在原地,看着她恐惧又崩溃的样子,“……你别这样,我会心疼。”
还有哪句话是比这更让人崩溃的吗?
恶心,愤怒,绝望,种种负面的情绪充斥在明珠心中,她痛苦地转身呕吐起来。
其实,如果她的家人没有出事。
明珠或许会在茫然中直接接受这一切。
因为方宵真的对她好,无论哪方面都特别优秀,以她的条件和眼界,就是打着灯笼也再难找到一个可以和他相比的男人。
虽然所谓的笔友的记忆是假的,但是方宵的谈吐和偏爱都是真的。
加上这种她无法理解和抵抗的力量,就这么嫁给方宵,也不是非常坏的选择吧。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要杀了她舅舅?还有那些表哥表姐……他们只是……关心了她,说了实话!
明珠怨恨地向方宵问出这个问题,方宵的头微不可察地低了低:“不是我做的。”
他反手将房门关上,一步一步走近明珠,看到明珠慌不择路地朝后退着,他一把拉住明珠的手,巨大的手劲如同铁钳,让明珠再难逃离这令她恶心的人一步。
“我没想对你家人不好,你嫁给我,和他们没有关系,只要你和我结了婚,被它承认是我的夫人,无论是你想让家人在镇上陪你,还是随便他们回家,都无所谓的。”
方幸不顾明珠的挣扎,将她死死抱在怀里:“不是我做的,是方德明,他这种自私又自负的人最听不得别人议论他不对,没有跟我商量就——”
明珠快疯了,拳打脚踢地想要远离他:“那是你爸!你们都是一伙的,你们都好恶心!尤其是你!放开我!”
她这时候,还是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少女啊。
“我恶心?”方宵抱着她的姿态依旧强势,声音却隐约有点阴森,“都是方德明做的,你只能恨他,你也应该恨他,和我一样恨他。”
“明珠,我不喜欢你刚才说的话,不要再让我听到那个词了,好吗?我不允许你厌恶我。”
明珠在他怀中颤抖,此时此刻,恐惧才终於大过愤怒。
她嫁给了一个怪物。
她怔怔地,不知怎么竟问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还骂你,你也要杀了我吗?”
“不,你可以骂我的。”方宵却立刻松开了她的禁锢,捧住她的手,“只要你解气,怎么骂我都可以,但是,你不能厌恶我。”
“你不能……用那种看垃圾的眼神看我,不能像躲猛兽一样躲开我,不能觉得我恶心,不能试图逃走,你知道了吗?”
“如果再被我发现,我会弄断你的腿,让你一步都走不动,还要拿走你的眼球,让你没办法用那种眼神望着我,到时候你就只能是我一个人的了,永远都不会离开。”
方宵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明珠,说出口的却是这么恐怖的话。
明珠本该用恐惧的眼神望着他,但又想到他是怎么说的,那种无望的未来比死亡更可怕,十八岁的少女张着嘴,不敢再露出任何一点多余的情绪,甚至不敢表现出“不敢”。
她的脑子极度亢奋,如同被点燃的烟花,一团团又一团团地炸开,直到脑浆和其他那些东西都被炸的一点不剩,整个脑袋才变得空空如也。
於是,她宛若一只木偶,露出一个僵硬又浮夸的笑容,眼神空茫,明明是在望着方宵,却像在盯着虚空中的某一点。
在某一刻,她甚至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就是一只木偶,不会动也不会说话,只要永恒地站在这里就好,什么都不用做,多好啊。
“……明珠?”方宵用暴露自己脑中最阴暗的想法的方式,让明珠知晓他的逆鳞是什么,本来只是想让明珠听话,不要试图离开他,只要不离开,他就有机会和她解释,方德明与他不是一种人。
也能用实际行动让明珠知道,嫁给他是很幸福的事,等他想办法弄死方德明,他们生活就会雨过天晴,再也不会有让明珠不高兴的意外了。
可是明珠忽然成了这个样子。
他慌乱地摇着明珠的肩膀,明珠依然毫无反应,等他停下来,明珠又将脸扭向他,露出和刚才如出一辙的夸张微笑。
方宵恍然间像是看到了那些被设定好的镇民。
镇民们看外来者时,就是这样的。
可是这是他的明珠,活着的明珠,是他遇到的真实的人,而不是方德明创造出来的那些鬼东西!
“明珠,是不是我吓到你了,我,我道歉。”方宵死死抓着明珠的手,“我开玩笑的,你别害怕,你别害怕,我不伤害你,不弄断你的腿,也不拿走你的眼球,你醒醒,别走,你别走——”
说着说着,方宵呜咽起来:“为什么每一个我想要对他好的人,都要走啊……”
“明珠你醒醒,我不吓唬你了……”
明珠此时脑子很空。
她能听到方宵的声音,但是脑中的语言模块好像罢了工,那些话对她来说成了无意义的噪音,没有办法理解。
只要什么都不去想了,就不会被方宵伤害了对吗?
不想了。
不想了。
【不想了?嗯?这里怎么有个逐渐不可名状的人类啊。】
【让我看看这是怎么回事呢?哦,是你的大脑出了一些问题,我正好是个医生,你真幸运。】
【我看到你了,你的恐惧很美味,可惜不在我的食谱上。嗯……给你免费治疗一下吧,以后每隔三天来找我复诊哦,你是我在这里找到的第一个病人,你真幸运。】
脑海中的陌生声音从乱码逐渐变得清晰,明珠的眼神重新聚焦,茫然地眨眨眼。
她的恐惧和愤怒好像都消失了。
是医生把她治好了吗?
方宵看到她眼底的神光,满脸后怕与庆幸:“你回来了,你没走。”
“我再也不吓你了,明珠,你别怕。”
明珠平静地回答:“嗯,我不怕了。”
当她以这种诡异的平静说不怕了的时候,方宵就开始害怕。
他此时已经开始接触认知扭曲的掌控,所以之前才能篡改记忆,但是这种强制性的篡改记忆和认知扭曲相比就像小打小闹一般,漏洞百出,只要被发现不对就很容易脱离篡改记忆的状态。
明珠之所以那么久都没有发现,是因为她本来就单纯,而且在相处中,她是真的爱上了他。
而明珠的舅舅那些人,刚被篡改记忆,还没来得及找到什么漏洞,就被放方德明杀掉了。
总之,已经有了一定掌控能力的方宵因为这天晚上的惊吓,主动拦住了方府宅邸对明珠的认知扭曲,他实在太害怕明珠哪天又变得和刚才一样,和被创造出来的那些空壳似的。
……
“这就是我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维持清醒的原因。”明珠这么跟虞幸说着,“他也曾经那样爱我和尊重我,直到……有一天,他忽然像是变了一个人。”
“他疯了一样,说自己的坚持毫无意义。”
“看向我的眼神也变了,我只能感觉到偏执,再也没有尊重。”
“他告诉我,他完全掌握了这个城镇,方德明可以去死了,但是不能这么轻易的死。”
明珠苦笑。
“从那天起,他不再帮我阻挡认知扭曲的力量了,我想应该是……就算我成了木偶,也是他手底下的木偶,而不是方德明创造的,所以,他不在乎了。”
“但他不知道,你的脑海里曾经出现过另一个声音。”虞幸听到的时候就觉得太耳熟了,这不就是那个医生么。
原来是医生每三天为明珠“治一次病”,让她持清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