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2 / 2)

帝国魅色 暮色如雪 1962 字 17天前

扣下电话,他没有立刻起床,眼睛扫过床头的闹钟,快早晨6点了,时间其实还比较宽裕,他在床头橱子里,找出一盒新的烟,在这里他可以尽情的抽烟,也不用偷偷摸摸地喝酒。这段日子,他一直住在办公楼的这个套间里,这个套间里设施非常齐全,不会比广场对面帝国大厦的酒店套房差多少,还有信得过的勤务人员每天来打扫,不管工作到多晚,都可以立刻休息,节省了来回路上的时间,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时不时地会想起位於南部城市的那所府邸。他在不少国家都有产业,当然这些是不为人知的。或许是因为那个地处山区,冬天格外寒冷,即使是在复活节的时候,早晚的温差还是很大的城市,在那里有他很多的老部下,和为数不多的朋友,有跟随了他数年的仆人,有他心爱的马匹,最喜欢的狗……

太阳在渐渐上升,透过长了嫩叶的枝桠缝隙,又透过窄窗上的玻璃,射到了床上,他微微眯起眼睛,迎着朝阳的光,望向窗台上在开启的蛋壳里的那个小小芭蕾舞女郎,她翘着小屁股在做着舞蹈的姿势,粉色的裙子被晨光照的有几分透明。

上午蒙着被子美美地睡了一觉,可怜的「小雨点」饿的嗷嗷直叫,小爪子一直在「咯吱咯吱」地抓挠着木头床边,碧云终於被它吵醒,摇摇晃晃地起床喂了它一块肉肠和一碟牛奶,自己也吃了点水果,权当是午餐了。泡了一杯茉莉香片,悠然的来到书房里,她记得芷伊说过,要了解一个人,不一定要见面,真正的了解,不是肤浅的表面,而是精神的交流,看他看过的书,听他常听的音乐,透过一切现象去观察他的本质,逐步地了解他的思想,深入他的灵魂。她想的没有芷伊那样的复杂,看看书,打发时间罢了。

书房中间的大橱子里,放着他经常翻动的一些书籍,她取下了一本褐色皮面的大书,翻了开来,惊奇地发现他有在书页的角上做批注的习惯,於是她开始关注这些书籍,渐渐发现了一个规律,批注最多的应该也是他看地最认真的书籍,显然是那些厚厚的晦涩的哲学着作,哲学真是个让人头疼的学问,她边看边哈欠连天的,想起自己小时候跟着父亲和私塾先生,读诸子百家时候,课业的成绩就不怎么好,父亲对此也是无奈,好在母亲总是劝说着「女子无才便是德」。她偏偏手脚灵活的很,从小就喜欢摆弄父亲的古琴和萧,於是父亲送她去美国学了音乐。而且他竟然也看一些戏剧理论和文学着作,在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桥段后面,用墨兰色的笔迹,飞扬连贯的书写了一串字母,她仔细地辨读着这些小批注:

「——无病□的法国式的浪漫。」

「——自以为是的英国佬。」

「——顽强、坚韧,激进并且极端的斯拉夫人。」

……

碧云被那些批注的内容弄得哭笑不得,尤其是看到了在一本小说的内文上,提到了一道数学题目,他竟然在下面认真地做了一段演算,碧云捂着嘴笑了,继续翻了几页,在一段有些夸张的文艺性描写后面,他用蓝色的水笔写到,「这怎么可能?」看到这里,她再也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惹得书房外面打扫的女仆探着脑袋直直看她,这个家伙的思维真是僵化执着的可爱,从桌子一旁的笔筒里取出一支铅笔,在他那句批注下面小心翼翼地加上了一行小字:

「——一个吹毛求疵的人。」

在这些西方的名着里,碧云有一个惊奇的发现,那就是里面竟然有一本英文译本的《红楼梦》,她抱着激动的心情翻开这本大书,但是他的评价显然有失浪漫,在扉页上潦草地写了一行字:

「——大观园里无所事事的男男女女的风月□。」

这个家伙怎么能这么糟蹋老祖宗留下的不朽着作,她握着铅笔,气鼓鼓地想在书页上跟他论战一番,却想不出写点什么词儿来反驳他好。把这本大书翻了一遍,发现只有那一句的评语。

她突然看见桌子上不知道何时多了一张小书签,可能是刚刚她翻书的时候,从哪一本里面掉落了出来的,只见书签上颇为工整地写着,「1904年4月24日,生日。」

他似乎不喜欢别人打听「贵庚几许」,像个女士一样保守着年龄的秘密,她窃喜看到了这个小秘密,心算了一下,再过几天,就是他35岁的生日了。在她的故乡,这个年龄的男人都应成家立业了,可是他还是孑然一身,碧云忽然想起了,在北平政府里当差的三叔公是前清光绪二十七年生人,他比三叔只小上三岁。三叔公的大儿子,可是前年成的亲,举家到北平去贺喜,因她那时刚到美国上学不久,只是致信贺了下。

不知道是哪本书里掉出来的,碧云只好把这张小纸条又夹到《红楼梦》里。恰好是翻到了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填柳絮词」,写了宝玉和黛玉几个在大观园放风筝,众丫头们把风筝都剪断了线,放上了天……她又把这回看了一遍,虽说原文里的意思是让风筝载着黛玉的病根儿远去,可她总觉得这些风筝断了线,上了天,就变成一个个自由自在的灵魂……看了几遍,英文的译本读起来有些怪异,记录的只是事件罢了,并不能把原文的味道体现出来,特别是寥寥数字,就把那种春日的气息尽现在纸上。

她想起了什么,抬头看看窗外,已经是春天了,自己竟也变得「朝朝不见日,岁岁不知春」,不能这样终日无聊,她决定去清理一下换季的衣服,於是把书放回架子上,来到储衣间里。

这栋房子专门在阴面设置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全是通天彻地的衣橱和柜子,她曾经不止一遍打扫这里,收拾这些橱子,如今再看这些衣服,和当时为仆的心情有些异样了。即使是黑色的皮质长风衣,也不再让她感觉到冰冷和恐惧。

她把里面的衣服一件件地拿出来,这些衣服被封存的很好,每一件的袖口都有一个小标签,上面写着「常规执勤服、装甲兵外套、迷彩服、夏季制服、旗队制服礼服、晚礼服……」,不但种类繁多,颜色也有区别,光是外套就有黑色的,黑灰色的,绿色的,乳白色的,白色的……除了衣服,还有柜子里各种各样的佩剑和匕首,长靴和鞋子……看得碧云眼花缭乱的,这些可以建造一座衣服饰品博物馆了。其中一些是挂着肩章的,清楚的标明了军衔,甚至是职务,可见那件衣服并不是为了他而制作的,因为那些肩章和他平时佩带的那个被金银色的线环绕着的、点缀着星星的那个,并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