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的儿子今年二十岁,正是年轻气盛、非黑即白的年纪。

原主一家的仗势欺人,彻底激怒了他——

“不和解!我不要她的臭钱,我就要告她。”

整个交通事故,就算自己妈妈这边有些错,可也不是主观上的有意犯错。

可原主这个肇事者,却有着至少七成以上的过错。

且,她当时是有逃逸行为的。

虽然事后自首,但如果闹到法庭上,再让媒体曝光一下——

豪门太子女飙车闯红灯,撞人后,肇事逃逸!

类似的标题一出,瞬间就能引爆网络。

原主一家,想到这种可能,只觉得伤者一家麻烦。

高高在上的久了,就很容易习惯以势压人。

恰在这个时候,伤者的儿子,为了短时间内赚到更多的钱,跑去酒吧打工。

还好死不死的遇到了心情不好跑来消遣的大小姐……

新仇旧恨啊。

伤者的儿子都要当场黑化了。

就在这个时候,执行人穿来了。

执行人非常庆幸,自己穿来的节点,虽然不够早,可也没有晚到不可挽回。

补救呗!

洗白呗!

执行人的洗白也简单。

那就是有错就要承认,挨打就要立正。

她果断劝说父母不要再“一错再错”,虽然还没有达成和解,但撞了人,就该负责相应的费用。

她火速为伤者缴了一大笔住院费,并积极联系全国有名的大夫,为伤者进行会诊。

再然后,她找到伤者的儿子,也就是谢明堂,诚挚道歉,表示,愿意补偿他们。

还承诺:“只要有麻烦,都可以来找我!”

方法没错,执行人的态度更是端正的一匹。

可现实却是,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回一句没关系。

站在谢明堂的角度,他不愿轻易原谅伤害妈妈、伤害自己的罪魁祸首,这也很正常。

凭什么你伤害了我们,只需要一句轻飘飘的抱歉,就能将一切都揭过去?

不说我自己受到的羞辱、逼迫,单单是我的妈妈,至今还在昏迷。

你说对不起,我说没关系,然后我妈妈就能醒过来?

如果妈妈能醒来,那我就当一切没有发生。

我就原谅你。

执行人:……理解!理解!

如果换成是她,她可能比谢明堂更加的激进、更加的坚持。

执行人是真的代入了谢明堂的身份,完完全全的为了他而考虑。

让植物人清醒,执行人是可以做到的,她有系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