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两年岁月匆匆而过。
这两年里,冯公公因表现良好,当差得力,连连升职,掌管的密探从三十多涨到了一百有余。在数百密探中声名赫赫,还有了个“千面狐”的绰号。
就是红妆阁的於二娘,对这位“千面狐”也服气得很。早已在心底默默认定了这是下一任密探统领。
冯公公到底立过多少功劳,只有太子殿下和杨公公心里清楚。一众密探知道的不过十之三四。不过,就是这十之三四,已经足够令众密探心悦诚服了。
这两年间,沈佑曾三次领兵离京去剿匪平乱,屡屡立功,官职也升到了四品。没到弱冠之年,已经是四品的锦衣卫同知。这样的晋升速度,实在令人惊叹!
夫妻两个,一个是太子殿下最器重信任的亲卫,一个是立功无数狡诈无双的密探。一明一暗,都是太子麾下最得力的下属。
太子殿下偶尔想到此事,也有些无奈和好笑。
男儿征战沙场搏功名搏前程,也就罢了。冯少君的“上进心”一样强烈,且一等一的狡诈机敏擅於应变,当起密探来如鱼得水。
夫妻两个聚少离多,一直没有子嗣,半点不急。
也罢!
他这个太子,不宜干涉过多。偶尔提一句,已是极限了。冯少君装傻充愣,沈佑也鼎力支持,别人还有什么可说的?
“奴才冯三儿,见过殿下。”
想曹操,曹操就来了。
冯公公进来后,麻溜地行了一礼。
太子瞥了身量不高容貌清秀的冯公公一眼,脑海中竟快记不起她的本来模样了:“起身吧!”
“谢殿下。”冯公公利落地谢恩起身。
太子殿下不动声色地吩咐:“沈佑领兵回京,进东宫来觐见。你去领沈佑进书房。”
冯公公眼睛微不可见地亮了一亮,应声而退。
离得老远,就见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
冯少君心头一热。
数月前,沈佑奉太子之命领兵去了锦州平匪。锦州路途遥远,山多林密,匪徒凶残,锦州百姓苦不堪言。沈佑领了一万锦衣卫前去,用了半年左右光景,将锦州的悍匪一扫而空。
如今的沈佑,已完全褪去少年的青涩,气质越发沉凝,目光如冰。和冯少君记忆中那个冷厉肃杀的沈指挥使几乎一模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神色冰冷的他,在见到她的那一刻眼底绽放出了笑意,光华灼灼。
“咱家见过沈同知。”冯少君笑着拱一拱手。
沈佑扬了扬嘴角,话语简洁:“许久不见,冯公公风采依旧。”
冯少君挑眉一笑:“哪里哪里,咱家一个小小内侍,哪里及得上沈同知威风。”
耍两句花腔,对视一笑间,只有他们清楚彼此心头的热切和贪婪的思念。可惜,众目睽睽之下,两人不便多言。
沈佑将心中火苗按捺下去,随着冯少君进了书房,觐见太子殿下。
如今的冯少君,已有资格在书房里伺候。正好可以旁听。
太子目光一扫,掠过英武不凡难言光华的俊美青年,心里很是满意,不吝夸赞之词:“你送回朝廷的战报,孤都一一看了。你很好,孤没看错人!”
之前几次离京打仗,都是给何将军做副将。这一回,领的兵不算太多。却是沈佑第一次做主将。锦州平匪的功劳,也都是沈佑的。
沈佑少言少语,就是到了太子殿下面前,也是一样:“多谢殿下盛赞。”